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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1日,日本入国管理厅根据日本当前疫情情况,对在留资格认定证书的有效期进行了延长。具体新政如下:
1、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前取得在留资格的同学们,在留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,也就是必须在今年4月30日前递交领馆办理正签手续,逾期无效,主要包含2020年1月生;
2、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取得在留资格的同学们,在留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延长到2021年7月31日,也就是必须在今年7月31日前递交领馆办理正签手续,逾期无效,主要包含2020年4月、7月、10月和2021年1月生;
3、2021年1月31日以后取得在留资格的同学们,在留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延长至批复日期之后的6个月,也就是必须在在留资格批复日期之后的6个月内递交正签手续,逾期无效,将包含2021年4月生及以后的个批次学生。
现在正在申请中的同学,如果想要变更开始时间,原则上只需要接受方提交理由书即可。
关于再入国政策的相关更新如下:
如果在中国国内滞留期间,因为疫情无法回日本,导致在留卡过期的,需要重新申请在留资格认定。但是原则上,只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接收方的理由书即可,也就是说简化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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